一、辦理有關推動全國夏季與冬季極限運動事項。
二、指導研究極限運動技能,並舉辦各種教練及選手培訓等事項,務使達
到往下扎根,全面發展為目 的。
三、辦理本項運動國際競賽之代表隊選手之選拔事項。
四、辦理各社福機關轉介少年個案之輔導活動與協助委辦事項。
五、其他有關本項競賽之發展調查統計等事項。
六、促進極限運動設備之興建,暨事業主管機關業務之配合與協調事項。